3月12日,在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茶恩寺镇107国道1723公里路段,衡阳市29岁青年张衡生因车祸受伤5天后被发现死在公路边。据报道,张衡生3月7日晚9时许在一起普通交通事故中受伤。尔后,虽然湘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、湘潭县交警大队、湘潭县公安局茶恩寺派出所、湘潭县交警大队二中队和茶恩寺镇政府民政所等5个单位相继接到电话报案,但他们均未采取措施。无助的张衡生因伤病和饥寒死去。 一个曾经的大学生在流浪途中就这样死了,理所当然地激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,面对沸腾的社会舆论,湘潭市公安局局长杨建杰说:“我们正在全力追查肇事逃逸车主……”公安局长的表态毫无疑问地把“追查肇事逃逸车主”置于首位,并且用了“全力”的语气。对这样的表态我却大不以然。在我看来,无论是给张衡生的孤魂一个交待,给张衡生的家人一个交待,还是给社会一个交待,都必须首先追查少数公仆的良知失却、行政不作为和渎职犯罪。因为任何一项社会规则和制度,公权力理应率先遵从;对违反规则和制度的处理,亦应优先追查公权力。 令人稍可舒慰的是,这样的动作已经开始出手,据《新京报》3月30日报道,湘潭市公安局已就这一事件中相关责任人提出了处理意见:对湘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警员和湘潭县交警大队接警员给予辞退处理,对湘潭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等单位的另外9名直接或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、行政记过和行政记大过处分。当然,这样的处理只是“按照公安机关的内部制度”,天国里的张衡生,你能就此安息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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